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地方專業(yè)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fā)〔2020〕13號)和宜春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關于印發(fā)<宜春市專業(yè)森林消防隊伍建設三年行動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森防指字〔2021〕9號)文件精神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需要,經高安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消防員。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特發(fā)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體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森林消防員14名,其中戰(zhàn)斗員13名,駕駛員1名。如未有符合崗位要求人員,則從其他崗位根據需要順延補充。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條件:
1、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含技校、中專畢業(yè)生);
2、身高165cm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體無明顯不良癥狀和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身體協調性好,反應敏捷;
3、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05)Kg);
4、視力右眼裸視不低于4.6、左眼裸視不低于4.6(大專以上學歷右眼裸視不低于4.5、左眼裸視不低于4.5)。
(二)崗位要求:
1、戰(zhàn)斗員:年齡在18-30周歲(出生年月在1992年10月1日-2004年9月30日之間)。
2、駕駛員:年齡在20-40周歲(出生年月在1982年10月1日-2002年9月30日之間),須持有B1以上駕駛證。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經濟糾紛尚未解決的;
3、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法規(guī)并被聘用單位開除、辭退、解聘記錄的;
4、在森林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隊伍工作違反合同規(guī)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進入森林消防救援隊伍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網、高品高安等媒體公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高安市應急管理局111辦公室(瑞陽新區(qū)東區(qū)22棟)。
4、報名方法:應聘者報名時,須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相關崗位資格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所交資料現場審核原件,收復印件,現場審查合格后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招聘小組負責對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會告知考生,對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考試及應聘資格。
(四)體能測試
1、測試項目:3000米跑(占50%)、100米跑(占20%)、單杠引體向上(占30%)、滿分為100分,評分標準見附件2。
2、測試地點:高安市特巡警大隊操場(碧落路原高安師范操場)。
3、測試時間:2022年11月1日。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資格:戰(zhàn)斗員崗位和駕駛員崗位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位,按照1:2的比例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組織能力及應聘崗位所需技能,滿分為100分。根據現場抽簽排序進行面試,面試當天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高安市應急管理局進行面試。
4、面試地點:高安市應急管理局。
(六)成績測算
1.戰(zhàn)斗員崗位和駕駛員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役人員加5分,其他退役軍人、大專學歷以上者加3分,加分項目不重復計算,選取分值最高的一項加分。
(七)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1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招錄對象對體格檢查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規(guī)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格檢查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根據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遇遞補擬入圍總成績并列者以體能成績高者為先。
(八)政審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察,需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主要考察政審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情況,以及對擬聘用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背景調查為主)。擬聘人員所提供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復審不合格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網、高品高安等媒體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五、福利待遇
1、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首聘期限為3年。
2、工資和福利待遇:試用期內,工資為3200元/月。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資約4500元。班長、裝備技師、車輛駕駛員職務(崗位)津貼標準為每月500元,副班長的職務(崗位)津貼標準為每月300元。
3、伙食費參照市政府專職消防員標準執(zhí)行(不發(fā)放給個人),被裝費標準比照市政府專職消防員標準執(zhí)行。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繳納保險金按規(guī)定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森林消防員本人負擔。
5、因工作成績突出,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國家和單位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分。
6、上班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準軍事化管理,食宿在單位,日常休息采取輪休值班制。
7、在訓練、滅火、救援等工作中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5-7065083
18720090458(吳)
13767976621(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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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www.gaoan.gov.cn/gasrmzf/zwgg/202210/dde3b430cd104830aebbf11a6d57b1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