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選調職位:縣委巡察機構科員。
選調人數:8人。
二、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全縣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資格條件
1.政治可靠、信念堅定,忠誠、干凈、擔當,公道正派,嚴謹務實,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熱愛巡察工作;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所學專業(yè)為經濟、審計、財會、金融、法律等,或具有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公安、檢察、審判等工作經歷的優(yōu)先。
7.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8.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的(含2014年2月18日之后錄用為鄉(xiāng)鎮(zhèn)的公務員);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9月15日—9月18日。
報名地址:永新縣紀委監(jiān)委二樓組織部(永新縣湘贛大道420號)。
聯系人:劉根瑞(13807967372)
賀大慶(13879613416)。
報名要求:報名時需填寫《永新縣委巡察機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附電子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關于工作經歷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證件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報名時進行并貫穿選調全過程。
(三)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與選調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考察階段如遇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選調的,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人選。
(四)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察結束后,由選調單位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提出擬選調人選報永新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共同實施。在公開選調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未盡事宜,由縣紀委與縣委組織部商定。
附件:永新縣委巡察機構2018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
中共永新縣紀委
中共永新縣委組織部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