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的含義。下列兩種情況居其一,即為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①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時,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已滿20年以上。②普通或者特殊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指自債權人能夠行使權利之日起債權人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2年)內(nèi)或者特殊訴訟時效期間(1年、3年、4年或5年)內(nèi)持續(xù)未行使權利。
(―)對債權人的效力(★★★)
1.債權雖未消滅,但債權的效力減損,成為一種自然權利。具體而言:
①請求權能減損,(債務人提出抗辯的不能獲得強制執(zhí)行);
②抵銷權能消滅(不能作為主動債權主張抵銷,但可作為被動債權被抵銷);
、鄞粰嗄芎统蜂N權能消滅(債權人不再享有代位權和債權人撤銷權);
、芴幏謾嗄芤廊淮嬖冢▊鶛嗳巳钥赊D讓、質押或者拋棄該債權);
、菔茴I權能依然存在。
2.從權利消滅或者從權利之義務人獲得抗辯權。三個條文十分重要:
①《物權法》第202條規(guī)定:“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凇对V訟時效規(guī)定》第21條規(guī)定:“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保證人享有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保證人未主張前述訴訟時效抗辯權,承擔保證責任后向主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債務人同意給付的情形除外。”
、邸稉7ā返20條第1款:“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 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3.受領權依然存在。義務人(無論其是否知道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自愿履行的,不構成不當?shù)美?《訴訟時效規(guī)定》第22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起訴權依然存在。債權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不得“裁定不予受理”或者 “裁定駁回起訴”。受理后:①若僨務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如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②若債務人未提出時效抗辯的,法院應判決債權人勝訴。從 而,曾經(jīng)主導中國大陸幾十年的“勝訴權消滅說”已經(jīng)壽終正寢。
(二)對債務人的效力(★★★)
1.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抗辯權發(fā)生說”登堂入室。關于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 辯權,須說明兩點:
(1)行使的時間。原則:義務人只能在一審程序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例外:基于新的證椐,債務人可在二審程序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
(2)屬于“經(jīng)主張的抗辯”。債務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進行裁判。
2.義務人有權拋棄時效利益。義務人雖不得預先放棄時效利益,但可在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后,明示或默示拋棄已經(jīng)取得的時效利益。
(1)明示放棄時效利益。指訴訟時效經(jīng)過后,義務人明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表承。法律依據(jù)是《訴訟時效規(guī)定》第22條。“同意履行義務”須作廣義理解。包括:義務人與權利人達成還款協(xié)議、制訂還款計劃、簽訂債權確認書、另行提供擔保、債務人請求延期支付、債務人請求分期履行等。須注意:債務人僅“承認債務”,而非“同意履行義務”,不構成明示拋棄時效利益。
明示拋棄時效利益的法律效果:重新起算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死灰復燃!分兩種情況:①約定了履行期限的,自該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起算;②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第6條確定重新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
(2)默示拋棄時效利益。指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后,義務人自動履行義務,而不提出時效抗辯。默示拋棄的法律效果是:義務人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
明示拋棄時效利益VS訴訟時效中斷 二者的相同之處在于均引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的法_律效果。但有三點重大之不同: (1)發(fā)生的時點不同。 ①明示拋棄時效利益,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之后; ②訴訟時效中斷,發(fā)生在普通或者特殊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 (2)發(fā)生的原因不同。 ①明示拋棄時效利益的原因,僅限于“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②訴價時效中斷的原因,包括債權人起訴、債權人在訴訟外:主張權利、債務人承認債務三種。 (3)重新起算的時點不同: ①明示拋棄時效利益后重新起算訴訟時效期間的時點如前所述; ⑨訴訟時效十斷,自“中斷的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起算訴訟時效期間。
特別提示 (1)訴訟時效制度引發(fā)強烈的法律與道德沖突。①法律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后,債務人可通過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而不履行債務。②可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債務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而不履行債務,有違道德,將極大地損害債務人的聲譽和名聲(臭不要臉!)。 (2)因此,統(tǒng)計資料表明: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后,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多數(shù)情況下,債務人不會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而是放棄時效利益?磧蓚國家:①美國,約90%的債務人不會主張時效抗辨;②中國,約75%的債務人不會主張時效抗辯。是不是有點出乎意料? (3)這就是《訴訟時效規(guī)定》第3條所設的原因!对V訟時效規(guī)定》第3條規(guī)定:“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進行裁判。”